齐鲁网济南10月29日讯(记者 张帅) 2013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逐步下降,今冬供热期临近后,部分城市先后下调或启动了下调供热价格的工作。济南是否同样会下调取暖费用成为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齐鲁网记者今天下午从物价部门获悉,济南决定今冬暂不调整供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26.70元,同时延长10天供热时间。
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孔杰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供热价格新闻通报会上表示,根据济南市供热企业经营情况、供热体制管理、供热价格管理和市场煤炭价格变化的实际,以及从省内、省外城市间实际供热价格水平等多方面考虑,为利于供热企业供热生产经营、维护广大供热用户的利益,并考虑往年供热用户对供热时间的需求,济南市决定暂不调整居民采暖价格,通过延长10天供热时间的方式予惠于民,即比原定供热时间提前3天,比原定停热时间延长7天。
煤炭虽降价 供热价格与成本依然倒挂
据介绍,目前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主要由济南热电公司、济南热力公司承担,两公司总供热面积856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84%。从成本监审情况看,2014年济南热电、热力公司平均成本29.53元/平方米,与2008年调价时的成本(31.63元)相比下降2.1元/平方米;根据2015年1-10月煤炭价格水平,并考虑合理的人员费用上涨因素,预计2015年供热成本为28.15元/平方米,比2008年调价时成本下降3.48元/平方米。
造成成本倒挂的原因一方面源于在2008年供热价格调整时价格并未调整到位,另一方面则源于煤炭占成本的比重由原来的60%多下降到2014年的46.46%,占成本比例缩小决定价格的因素也见效。同时,由于自2008年以来煤炭价格经历了连续多年大幅度上涨、近几年出现下降的过程,煤炭价格与2008年调价时的价格水平相比降低有限,对供热成本的影响也远低于社会预期。
治霾力度加大 供热价格制度形势越来越复杂
另外,按照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关于城市建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的部署要求,供热企业加大了清洁能源利用力度。建成投运一批媒改气、煤改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项目,进一步拉低了煤炭支出在供热成本中的比重,而且上述项目初步投资较大、运行维护费用高,也是供热成本的推升因素。同时,基本建设、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大和水费、电费以及人员工资等支出的上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2014年9月1日起《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实施,济南市按照有关规定对供热服务和收费等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将供热温度由16摄氏度提高到18摄氏度,加大燃煤消耗7%左右;二是实施免费报停政策,取消了15%的报停费,年减少收入4400余万元。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供热成本。
随着治霾力度的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进一步加大供热成本压力。据了解,目前济南市政府已启动了二环以内35吨燃煤锅炉替代事项,集中供暖将由原来燃煤为主逐步增加燃气、生物质等新能源供热,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大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改造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供热价格制定面临的形势将越来越复杂。
延长10天供暖期 相当于每平米降低2.06元
根据济南市供热企业经营情况、供热体制管理、供热价格管理和市场煤炭价格变化的实际,以及对省内、省外城市间实际供热价格水平等多方面考虑,为利于供热企业供热生产经营、维护广大供热用户的利益,并考虑年供热用户对供热时间的需求,济南市决定暂不调整居民采暖价格,通过延长10天供热时间的方式予惠于民,即比原定供热时间提前3天,比原定停热时间延长7天。
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孔杰表示,这主要基于适应气候状况,惠及更多市民方面的考虑。他表示,延长供热时间作为济南市予惠于民的一项供热管理措施,各供热企业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执行不严、不力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把这项措施执行到位,保障用户权益。
据了解,济南市现行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6.70元,是按照采暖季120天计算,平均每天每平方米为0.2225元。增加10天后每天每平方米为0.2053元,每平方米降低0.0172元,降低幅度7.73%。从理论上折算,延长10天的供热时间,相当于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降低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