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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甜椒儿妈(专注优质原创,抄袭必究,欢迎个人转载分享)
父母的遗产当然是子女来继承,这还需要探讨吗?我们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当然也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个问题不需要多说吧!
想必,一提到父母的遗产,我们很多人都是抱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关于继承遗产这件事无需多说,子女当然是第一继承人。
可偏偏有这样的情况,父母过世以后,子女没有权利处理父母的房产。
父母过世,叔伯来抢夺房产身边就有朋友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是听她讲述,真的不敢相信还真有人跑过来跟我们抢夺父母的遗产。
牛丽(化名)来自北方的一个小村庄,牛丽一共姐妹两个,她还有一个妹妹,两个人学习成绩都很好,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大学毕业后在大城市发展落户。
牛丽曾经想让父母把老家的房子卖掉到城市来跟她们一起生活,但是父母在农村生活习惯了,到城市里生活受到限制,一时间适应不了,另外老两口跟村民相处惯了,离开久了还会想念村民。
牛丽的父母就一直生活在农村,生活没压力,早起早睡,小日子过得也算是舒心。
牛丽的母亲不幸得了癌症,牛丽就把老两口接到大城市看病,最后还是无法留住母亲的,让牛丽更伤心的是,母亲离开当天父亲突发脑淤血,没能抢救过来,也跟着离开了。
姐妹两个痛哭一场,还是要把父母的丧事办了,姐妹两个连同他们的老公一起回到农村把父母的丧事办好,接下来就涉及到房产问题。
老人不在了,房产当然要卖掉,这个时候牛丽的大伯却说,房子让他们来住,正好牛丽堂弟要结婚了,房子住不下。
牛丽觉得很不舒服,也跟大伯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想要把房子卖掉,结果却得到叔伯的反对,认为牛丽没有这个权利。
牛丽父母的房子是精装修,盖房子、装修就花掉了四五十万,牛丽当然不会这样放弃。
牛丽一时间气糊涂了,自己父母的房子自己当然有权利卖掉,跟叔伯翻脸之后,当地的村民干部告诉她们,她们享有永久居住的权利,但是没有卖掉房产的权利,牛丽联系律师,试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可是律师给的结论是:基本无胜算,这就是法律规定。
城市户口子女有继承农村父母房产的权利吗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公民不具有继承权利,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子女有继承使用的权利。
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以下一些问题:
- 父母过世之后房子怎么办?
- 房子坍塌之后怎么办?
- 房子不可以进行买卖吗?
父母过世之后,对于遗留下的农村房产,城市子女享有永久居住的权利,直到房屋倒塌。房屋倒塌之后,城市户口子女甚至没有翻新的权利。父母过世之后,农村的房产,城市户口子女没有买卖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父母过世之后,遗留下来的房产,城市子女可以回农村居住,但是却没有权利进行买卖,而居住权利一直到房屋倒塌,房子就收为公有。
牛丽和妹妹在大城市安家生活,不可能回到农村居住,所以条规定对她们来说形同虚设。
法律虽然是如此规定的,但是在很多农村,人们讲究的是人情,父母死后,还是可以进行房屋买卖的,不过当有叔伯争抢的时候,则另当别论了。
农村房产买卖有哪些规定?农村的房屋买卖也不是随意买卖的,是有硬性规定的。
我们说宅基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宅地基不可随意买卖,但是属于一个集体的人可以相互买卖。
简单来说,每个村庄属于一个集体,房屋买卖的范围只能是集体中人,村庄之外的人没有购买权利。
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是国家,正常情况下,在农村很少出现房屋买卖的情况,当家中儿子成年的时候,如果房屋不够住,当地大队会开放新的宅基地。不过现在很多农村禁止开放新的宅基地,所以就房屋买卖的现象就增加了。
子女离开村庄到城市生活,户口也迁出农村,并非本集体人员,所以不具有房屋买卖的权利。
父母离世前,农村房产要早做打算前文提到了,大多数情况下,农村讲的是人情,先讲人情再讲法律,父母走后,当地干部不会反对子女处理父母的房产,不过保险起见还是要提前做打算。
1、房屋提前卖出
为了避免多生事端,当子女户口都已经迁出本集体的情况下,父母离世前先把农村的房产处理掉,避免叔伯过来争夺房产。
2、设定相关遗嘱
其实不仅是涉及到房产,父母的遗产也不一定是完全属于子女的,继承父母遗产的除了有子女还有父母的父母,而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除了有自己的父母之外,还有叔伯,所以容易起纠纷。
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父母离世前设定遗嘱,指定遗产所有,如此子女就可以避免发生一系列的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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