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展示和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宜兴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历程,丰富和充实宜兴革命陈列馆新馆的藏品,追寻红色记忆,再现经典传承,市史志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宜兴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1919年五四运动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宜兴地区的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为重点,同时征集建国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史料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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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
●文字史料:主要包括讲话、通知、命令、计划、公函、请示、批复、批示、指示、电报等文件资料,报纸、书刊、日记、档案、账簿、任命书、委任状以及重要的题词、手稿、笔记、书信等。
●图片史料:主要包括照片、地图、图表、美术作品等。
●声像史料:主要包括录音、录像、唱片等。
●宣传史料:主要包括标语、布告、海报、传单、横幅、会标等。
●回忆史料: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烈士、战斗英雄、老红军、老新四军、老党员、老干部等本人及亲属,或知情人提供的资料或撰写的回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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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类
●荣誉及纪念史料:主要包括旗帜、勋章、徽章、纪念章、印章、奖杯、奖状、奖品、证章、证书、证件、邮票、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等。
●日常生活实物:主要包括桌椅、书柜、笔墨、灯具、炊具、餐具、钟表、货币(流通券)、计量工具以及重要的行李、服装、饰品、洗漱用品、家用电子产品等。特别要征集反映解放前后、改革开放前后宜兴经济建设、城乡面貌、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对比变化的实物。
●枪械装备:主要包括枪炮、弹药、刀具、军用服饰(被子、军服、肩章、臂章)、电台、电话、车辆、印刷工具、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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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史料
●主要包括采访战争亲历者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者的一手或二手资料。
具体内容可向市史志办公室索取《宜兴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征集参考目录》。
二、征集方式
1、捐赠。个人、团体本着自愿原则,将其合法持有的史料藏品无偿捐赠。将其史料藏品以远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的,视同捐赠。接受捐赠是本次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征集的主要形式。
2、寄存。单位或个人将史料藏品寄存到宜兴革命陈列馆进行委托保管,公开展陈。根据需要可以按双方事先约定条件取回。
3、借用。对陈列馆展陈必需的,持有者又不愿捐赠的重要史料藏品,可在双方协商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借用的方式。
4、复制。史料藏品所有人因特殊情况确需保存原件的,陈列馆征得本人同意后复制收藏。
5、调拨。由市委、市政府主导,将散存于有关机关单位的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等,经鉴定甄别后,集中到陈列馆保存或展览。
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奖励政策
1、对于符合入藏条件的无偿捐赠,颁发宜兴革命陈列馆捐赠证书。捐赠有特别重要价值史料文物的,由市委党史工作部门或提请市委决定颁发捐赠文物证书或奖状,并可根据文物价值给予捐赠者适当奖金,同时举办捐赠仪式,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宣传表彰。
2、宜兴革命陈列馆在布置相关展陈时,标明捐赠者的姓名,并在馆内合适的位置建立捐赠荣誉墙。
3、对批量捐献且质量较高的史料藏品,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陈列馆内开辟以捐赠者姓名命名的专题展览、专项陈列等。
4、对在史料文物征集的宣传、组织、实施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征集时间
宜兴革命史料和党史文物征集是一项长期工作。首批集中征集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
五、联系方式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史料文物征集工作,提供相关线索。
地址:宜兴市政府大院7号楼三楼346室
邮编:214206
电话:0510-87986216
E-mail:lqzbgs@sina.com
联系人:
刘全忠 13771333958
陈有富 13701533886
宗 剑 1386149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