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李美兰 张春晓 李连杰)4月20日上午,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有关事项。
大会应出席代表326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298人,符合法定人数 。
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的是:李治刚 王 力 陈自锋 唐云泽 丁昌吉 李 伟 周晓铭 左光虎 左发桑 许玉华 李凤梅 李英玉 李保国 杨中义 杨光兰 张光耀 陈 洪 茶春桥 姚云军 董国新 普恩茂。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陈自锋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及市级在职的厅级领导和厅级退休老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市委、市纪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和办事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一级单位,驻保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我市选出的驻保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原地区人大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退休老领导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伟作了《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028件,审执结19446件,同比分别上升29.79%、24.19%,结案率为92.48%,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837件,审执结3527件,结案率为91.92%。2016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判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跟踪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全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实“一个核心”,紧紧抓住“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引领法院工作全局的核心;二是推进“五化发展”(推进执法办案精准化、推进司法惠民体系化、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化、推进司法管理标准化、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三是强化“三项保障”(是强化政治组织纪律保障、强化监督保障、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周晓铭作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科学谋划好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杨建洪同志辞去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