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采暖季,我家暖气一直不热,我就只缴纳了一半采暖费,没想到最近收到了来自供暖公司的律师函。”近日,家住银川市金凤区龙辰苑小区的王女士拨打新闻热线电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想询问,屋内暖气温度不达标,居民可以少缴或拒缴采暖费吗?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龙辰苑小区由宁夏灵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暖。去年11月开始供暖后,王女士发现家里温度一直不高,温度计显示只有15摄氏度左右。王女士认为供暖公司没有为她提供符合规定的供暖服务,“温度不达标,凭啥全额缴纳暖气费?”于是,王女士去年只缴纳了一半暖气费,“今年,我们小区更换了供热公司,这段时间家里温度适宜,能享受到这样的热服务,我愿意一次性缴清暖气费。”
对于王女士的做法,宁夏灵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颇有看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供暖开始不久,王女士就向公司投诉暖气不热,物业公司随即请专业人员对王女士家的暖气管道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暖气不热的具体原因。该负责人介绍,龙辰苑小区大部分业主家的室温都是达标的,王女士家暖气不热并不是供热企业造成的,公司发律师函也只是催缴费用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公司更愿意协商解决。“针对王女士家的实际情况,公司愿意酌情减少其补缴供暖费的金额。”该负责人说。
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供暖费属于公共设施消费,和电费水费一样,是消费者与供热方的协议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采暖用户有向供热方缴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缴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用户如果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可依法保留证据后第一时间向银川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燃气服务中心反映,中心将就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用户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热方赔偿损失,但是不能拒缴采暖费。“如果怀疑供暖温度不达标,我们建议用户每月测温5到6次,如果每次温度都不达标,则认为该用户该月的室内温度不达标。”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每到供暖季,供暖都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因室内温度不达标拒缴供暖费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寇存学律师说,如果暖气不热,用户以不支付采暖费为对抗手段,后续可能面临因无法提供证据而要如数缴纳采暖费并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寇存学建议,用户如果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应第一时间向供热单位反映,同时应保留沟通交涉的相关证据。此外,用户可要求供热单位上门测温,双方对温度是否达标有争议的,用户可拒绝在测温记录上签字,必要时可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测温记录。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