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万一去世以后缴纳的钱是不是都白费了呢?其实不尽然。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可以享受保险待遇,去世后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待遇可以享受的。一般来说能够领到的待遇有这样4~6项,具体是什么呢?让我们仔细了解一下:
第一,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一笔帮助参保人家属安葬去世职工的费用。首先大家要知道这笔钱是必须符合当地的安葬要求才可以领取的,火葬地区必须要出具火化证明。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不同地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山东省去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2元每月,那么2022年去世的参保职工丧葬补助金标准就是7844元。像北京市、上海市的标准更高,分别达到了13586元和13738元。
第二,遗属抚恤金。遗属抚恤金也是跟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但是发放月数跟个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相关。
如果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但是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即最多24个月。
退休后,每领取一年养老金,计发月数减少一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一般只有退休后才能领取。每月领取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分之一。如果说一位老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有5万元,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360元。
不过,退休以后养老金每进行调整一次,计发月数扣减的额度也会增加一次。具体如何增加?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增长比例来计算的。比如说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增长了5%,那么每月原本扣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360元的,会增长为378元。
第四,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的改革方案,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记入个人账户的,这部分钱可以用于就医或者买药使用,也可以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甚至给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所以一般也剩不下多少。
现在由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属于两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办两次手续的。所以不要忘记这一部分余额也可以继承。
第五,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除了养老保险以外,实际上还有很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能够享受年金待遇。一般又可以分别称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像职业年金是职工本人缴纳缴费基数的4%,用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个人账户余额的1.5倍。
不过,继承年金个人账户的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无需缴税的。这一点需要了解清楚。
第六,住房公积金余额。除了年金个人账户以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全额继承的,这一部分钱一样不需要缴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于退休职工是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提取的,多数退休职工去世后是没有这部分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