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请问如何申办门诊慢性病保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复:慢病申报流程如下:(1)患者在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诊治后,符合准入标准的,在医院领取《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并由副主任医师职称(含)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的进行盖章、登记备案。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经医院医保办复核合格后即时办结并发放门诊慢病病历手册;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医院受理后转参保地医保中心复审,审核结果由参保地医保中心通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门诊慢病准入标准的,在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需提交的材料有:①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咨询:我将在明年2月底分娩,请问什么时候能给宝宝办理医保?
答复: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参保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
咨询:如何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nhsa.gov.cn)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也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