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今年8月1日起,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将去除去若干提取审核材料。届时,职工办事程序将得到简化、审核效率将得到提高。
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取消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的通知》中显示,今后,将去除离休证、退休证及相关离、退休证明材料,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且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同时,去除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殡葬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等一并取消),仅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包括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办理公积金继承提取手续。通知提示,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证明应注明死亡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息及继承(受遗赠)公积金金额。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见习记者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