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打官司,很多人已经谈之色变,更不用说被别人起诉当了被告。自己觉得丢脸不说,更不知如何应对,很多被告选择“摆烂”,文书不签收,开庭不出席,你以为法官拿你没办法?
告诉你,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判!
如果真被起诉了,以下几点,或许对你有用:
一、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对,逃避没用!
首先,即使被告联系不上不签收法律文书诉讼照样可以进行,法院往往会通过公告完成送达程序;
其次,被告签了文书却不出庭,法院直接缺席审理,不出席的被告视为放弃自身诉讼权利,更容易承担败诉风险。
避诉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不能有效行使自己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作为被告,就一定站不住脚吗?并不见得!
很多时候,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和法官讨论关于案件的情况时会习惯性站在自己当事人这一方,但法官是中立的,他既要考虑原告也要考虑被告。在案件尚未判决之前,对于法官来说,原告的“债权人”身份并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定,原告不一定就是胜诉方,被告也不一定就是败诉方,关键还是看庭审情况和证据。
举个简单例子,在常见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债权人(出借人)的原告往往比较义愤填膺,觉得被告(债务人、借款人)借钱不还,难道还有理了?但是在法官正式审理案件之前,原告只是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是否应该还款、该还多少等,这些事情都是需要经过庭审之后才能确定。
所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担心冻结不到钱,总希望在冻结被告账户之后再通知被告。但是在诉讼程序上,法官也保证被告合法的诉讼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发给被告,也即通知被告应诉,是不太可能等保全反馈都做到位之后再通知被告的。而且,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要向法院提供相应担保,如果原告败诉给被告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
三,法官审理的是法律事实(也可以叫证据事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没有相应证据支撑,极有可能败诉!
庭审上,法官经常问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一句话是:“你主张XXXX的请求基础证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审理中,法官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依职权调取的各种相关证据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裁判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因此,如果原告起诉了,但他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案件也可能败诉。作为被告,要积极应诉,认真准备庭审,说不定能变被动为主动,最终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当然了,作为被告如果真的被缺席判决了,也要在规定时间内,积极上诉或申请再审,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之,当了被告不可怕,更没什么丢人的,千万不要以为逃避不应诉是好事,法律保护权利,但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认同吗?[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