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从1992年开始,针对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业和个人(注:国营企业合同制工人有从八十年代中开始的)逐步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从那时起,养老缴费退休金这个话题就一直被千千万万的劳动者所关注。
因为这个话题太大,所牵涉的因素太多,各方面的政策规定又极其复杂。可以说,任何一个机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通过写几篇文章,做几个视频,就能把这个问题说清说透。
基于上述观点,本文也只能举一个发生在深圳的实例,通过分析计算,从一个极小的侧面来谈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究竟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实例:
参保类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人:非深户(女)
参保缴费历史:2005年5月首次在深圳参保,中间因回老家断缴17个月,再回深圳后连续至退休,全程缴费基数均为当时深圳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
累计缴费月份:184个月
退休时间:2022年1月(50岁)
最终核定养老金:1448元(计发基数10795)
个人实际缴纳总费用:23079.52元(不含利息)
单位实际缴纳总费用:35115.82元(不含利息)
退休后拿回自己所缴费用(不计利息,不计养老金调整增加)时间:23079.52/1448=15.94个月
退休后拿回自己和公司所缴全部费用(不计利息,不计养老金调整增加)时间:(23079.52 35115.82)/1448=40.19个月
上述数据表明:目前,在深圳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保险15年(实际184个月,约等于)即退休,只需16个月(不到1年半)左右就能拿回自己所投入的全部费用(不计利息);即使再加上公司所投入的全部费用(不计利息),也只需40个月(不到3年半)左右就能拿回。此时此刻,再来回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究竟划算还是不划算这个问题,我们各自心中是不是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鉴于养老保险的复杂性,我们在此只分析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我也知道,我们这个社会还存在很多人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形;还存在深户和非深户参保的情形;还存在不同时期以不同身份参保的情形等等,真可谓错综复杂,难以在此一一举例并加以分析,但总的结论是:除非出现某些极端情况(比如灵活就业者以最高缴费指数3的标准缴费,领几个月养老金就……),基本不存在“不划算”的情况,只有“不吃亏”“划算”“很划算”“特划算”之分。在此,我还想强调一句,如果参保人真的出现那种极端情况,那么我们讨论“划算”或“不划算”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好了,再写下去就停不下来了,耽误各位看官的宝贵时间了!希望各位依据自身的情况,早日规划好自己的参保计划,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争取参保“特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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