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住院报销,参战参试人员因病住院怎么报销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3-06-20 13:57:37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2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秦菲 通讯员 孙晓)近日,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聚焦享受优抚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医疗保障流程再造,分类施策、精准托底,让医疗及时为退役军人纾困。

“部分残疾退役军人行动能力弱,繁琐的医疗流程会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压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工作人员孙晓说,“现在将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慢性病保障范围,门诊费、住院费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7—10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则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在居民医保报销后再予以50%~70%的医疗补助。”其中,优抚对象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起付标准。经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予以再救助,年再救助限额2万元。两年来,年累计救助165人次,救助金额230.1万元。

围绕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鉴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鉴定专家库优势资源,主动为残疾军人提供旧伤复发鉴定服务。

日常护理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分片包户,将城区1897名60周岁以上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常态化提供入户随访、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社区医疗等医疗服务;向失能、半失能和有康复护理需求的优抚对象家庭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提供送水、理发、保洁等上门服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优抚对象纳入护理补助范围,80岁以上优抚对象纳入高龄补助范围,全面实现退役军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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