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障 对 象
保障对象的范围为目前户籍在原上黄镇水产村、别桥镇渔民新村、西马村委渔业村、埭头镇湖头村委石界滩、前马镇水产村、南渡镇水产村,持有长荡湖《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失水渔民,以及本轮围网整治启动前(2022年8月4日前)持证失水渔民家庭在册人口,以公安户籍为依据。
按照2022年8月4日为节点
将保障对象分为四个年龄段
第一年龄段
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6000元,不纳入本次社会保障。
第二年龄段
第二年龄段为男16-50周岁(不含50周岁),女16-45周岁(不含45周岁),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180元,期限2年。
第三年龄段
第三年龄段为男50-60周岁(不含60周岁)、女45-60周岁(不含60周岁), 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160元至60周岁,期间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的,领取养老金时生活补助费停止发放。
保障对象每人筹集保障资金71100元/人(个人承担20000元,其余资金市财政承担),按照自愿原则,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保障(选择后不能更改):
01 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保障,个人先交,次年补贴,资金从保障资金中列支,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补贴。到达退休年龄后,除正常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之外,将剩余保障资金除以139,按月发放。对已经领取城乡居民保险待遇的失水渔民,直接将保障资金除以139,按月发放。保障资金发放完毕,由市财政继续保障。
02 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先交,次年补贴,资金从保障资金中列支,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补贴。保障资金使用完毕时,保障对象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市财政继续予以缴费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034年12月。
保障对象如果不选择
以上任何保障办法
可以一次性领取财政资金51100元
一次性领取财政承担资金的人员
不再领取生活保障费
文件明确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参保企业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
必须在溧阳市参保缴费
否则不予补贴
保障手续须在
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结束
逾期不再办理
来源 | 溧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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