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在于,切实提升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时从硬件与软件上,同步推动城市现代化、让城市更美好、让生活更宜居。
群众期待品质感与烟火气同在
创建文明城市立足于整个城市的大环境、大背景中,涉及面广、牵扯面多,众口难调、意愿不一的情况是必然。尤其是城市日常生活中,某些现象看似符合市民的“习以为常”,却和城市管理的“依规循矩”相矛盾,“明文实章”遇到了“约定俗成”,难免有些质疑、矛盾。这就需要做好沟通解释,只要工作中安排好生活服务的功能转移,帮助商家商贩整改问题,保障好市民的日常需求,文明城市创建自然也就获得了支持。
城市的幸福感来源于生活
即使没有文明创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草坪、不闯红灯等也应该成为大家共同的自觉。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重在形成文明意识;行动不是“心血来潮”,重在形成长效机制。城市的管理需要依法依规,市民生活也不能为所欲为。通过创建,以行动带动市民参与,以整治促进习惯养成,意识更文明,社会更规范,城市更美好,是大家的期盼,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