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人民解放军实行《兵役法》,规定人民解放军的战士改“志愿兵”为“义务兵”。义务兵从地方征召,原则上每年冬季征兵一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哪里来的哪里去。义务兵的服役年限按照陆海空不同军兵种,一般在2年至5年。
从1955年冬季开始,解放军开始正式征招义务兵。当年部队有一个不成规定的“约定俗成”,即头年征招的新兵,在确定“兵龄”时,统称为第二个年头的兵。比如1955年冬季征兵后入伍的兵,就叫“56年的兵”。像我是1972年冬季12月征兵来到部队,我们这一批兵就叫“73”年兵。
后来由于工资改革中加入“工龄工资”,如果头一年入伍的算作下一年兵的话,工龄就差了整整一年。工龄差一年,工龄工资就少拿一年,尽管当年国家规定工龄工资每年只增加一块钱。但为了这一块钱,军人都把自己参军的军龄向前提了一年。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每年参加入伍的新兵都是12月到部队的。
这样一来,部队约定俗成的“哪年兵”就乱套了。像我是1972年底入伍,称呼却是“73年兵”;那1973年底入伍的“74年兵”,他们也称呼自己是“73年兵”。后来有人发明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叫法,非常好区分参军年限,就是“大和小”叫法。比如我是1972底入伍的73年兵,就叫“大73,小72”。你看累不累?
义务兵征招的历史上,基本都是年年征兵。但是有两年没有征兵,就是1967年和1972年。在解放军的队伍中,你从来没有听说有过“67年的兵”和“72年的兵”。也就是说,1966年和1971年冬季,国家没有征兵。为什么呢?
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这两年之所以没有征兵,在国家发生了重大事件。1966年,文革开始,到了当年年底,部队抽调大量干部战士参加“三支两军”工作(1967年1月—1972年8月)。由于部队老兵都去了地方三支两军了,所以1966年的冬季征兵暂时停止了。1971年9月,发生了“9.13”事件,全军紧急战备,需要大量老兵参与,那一年冬季征兵也就没有如期进行。如果部队头年不征兵,老兵第二年初也就不退役了。
如今在军队之间(现役和退役的),都知道部队由于那两年没有征兵,所以没有1967年和1972年的兵。如果有人说自己是67年的或72年的兵,他其实是68年和73年的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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