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核心的东西就二十四个字,即“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
愚以为,真正贯彻执行该规范,前提是要为会计人员营造能够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环境,否则,很难落到实处。
会计人员最希望看到的,是可以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而没有压力,是可以严格办税而没有阻力。现实是,企事业单位有着业绩上的压力(如对赌,激励政策等等);有着税收上的考量想尽一切办法节税,甚至于偷税*;有着外部权力机关的压力(如提供漂亮的统计数据,提供与某些指标相契的报表等等);也有着管理层出于资金、奖励的需要,而要求会计做假账。做还是不做?不做,很可能会被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走人;做,那就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这一风箱中两头受气的角色,应该怎么办?
财政部发布该道德规范的初衷,毋庸置疑,是好的。但是,财政部门更需要做的,是努力推动会计人员敢于坚持道德规范的有利环境,在坚持原则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有个为其主持正义的组织及时地站出来,为其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没有这个,发布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仅仅是一纸文书而已。虽说会计人员不能因为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就可以不顾道德规范的约束,向施压的各方妥协,但是,会计人员供大于求的今天,不妥协的后果可想而知,政策制定者能够熟视无睹么?
望居庙堂之高者,思而行之。则道德规范落地确行,而会计人员昂首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