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正式施行
从2021年正式启动立法以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经历了起草、三次草案审议、表决通过等环节,于2023年9月1日施行。这部从国家层面立法规范的特殊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让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治化从设想走向现实。
近年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取得了较大进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已具雏形。与此同时,青藏高原生态脆弱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草地退化、冰川融化、水土流失等威胁依旧不减。通过立法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关乎我国和世界的生态安全,也将对保护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产生积极、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就的经验总结。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在青海举办
8月19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论坛以“国家公园——万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主题,旨在推动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论坛开幕式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首批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公园感知系统建设、中国国家公园标识等重要成果。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我国国家公园建设至今走过十年非凡历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标志性工程。我国国家公园从无到有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整体性重构。《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布局了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科学擘画了建设全世界最大国家公园体系的宏伟蓝图。第一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向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实现了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头整体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了7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连通了13个大熊猫局域种群生态廊道,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北虎数量超过50只、东北豹数量超过60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长臂猿种群数量已恢复到6群37只,武夷山国家公园新发现雨神角蟾、福建天麻等17个新物种。同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路径取得积极进展,第一批国家公园共选聘3万余名社区居民参与生态管护,积极发展生态茶园、自然体验、生态游憩等绿色产业,推进地役权管理、商品林赎买等生态保护措施,社区居民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绿色中国》 A(上半月) 2024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