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一下领取失业金和停发的条件,一是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是停发的条件(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一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根据停发条件的第4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要停发失业金。但往住有很多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后,因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那么,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呢?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办理养老金但仍符合享受失业金待遇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那么,失业金能取多少个月呢?这就要看前期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和养老保险缴费的情况来确定了。如失业金审核了18个月,养老保险缴费14年8个月,差4个月就满15年了,失业金只能领取4个月。如养老保险缴费还差24个月满15年,失业金则可以领取18个月,领完结束。
第二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根据新的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规定,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这条规定意思是,申领完最后一个月的失业金,还没有实现再就业,且又距离法定退休不足1年的(有的地方含1年,有的不含),失业金领取可以再延长1年,直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最多可以领取36个月的失业金。
这两项特殊规定一定不要搞混了,一种是到达定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另一种是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如果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去领失业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