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多地都有交如何合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随着人才流动的不断增多,社保的多地缴纳也就成了常态,但是多地缴纳,也给以后办理退休带了很多麻烦,如何将多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归集到一起,这需要退休地确定之后才能进行。
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退休地的选择涉及到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二是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在累计缴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三是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四是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都不满10年,但是累计缴费年限缴满15年的,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合并办理退休。
你在多地都缴纳了养老保险,如果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建议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将办理退休并确定退休地时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这样转移完成以后就可以在退休地办理退休。按照上面所说的四种条件,自己可以对照自己属于在哪里办理退休。如果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同时也在其他地方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就要看看有没有缴满10年的地方,如果各地的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只能将所有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合并办理退休;凡是有缴费10年的地方,但是在户籍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都需要转移归集到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
如果虽然在多地都缴纳了养老保险,各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起来都达不到15年,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也是无法办理退休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在最后一个工作点争取缴费满10年,或是在老家继续缴费,待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后,在老家办理退休。在老家办理退休的好处是,今后办理退休比较方便,特别是对于医疗保险更加方便,毕竟人在老家居住,如果社保卡属于外地的,在外地办理退休,生病住院以后,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比较麻烦。
在办理各地的养老保险转移时,由于你是属于多地转入,所以过程比较复杂。如果确定退休地以后,需要向转出地分别开出同意接收函,然后各地才能将你缴纳的资金和缴费年限转入你的退休地,这样才能累计计算你的缴费年限,也才能归集养老保险的资金,包括统筹部分12%和个人账户的8%。在确定退休地之前,一定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确认,该地是否属于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地,只有符合退休地条件的选择,该地才能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为了减少退休前的这些麻烦,所以我们平时离职辞职,最好人走到哪里,及时将社保关系转到哪里,这样是比较方便的,可以减少退休前一次性办理的很多麻烦,同时也便于确认今后自己在那里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在多地都交有养老保险的,只能通过养老保险关系在转移来进行合并,如果自己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年龄的,最好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自己工作的账户;如果超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年龄规定的,只有到了办理退休时再来转移到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到退休地,累计合并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