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表示国外遗产税征收得很频繁,有的国家征收的遗产税能够达到父辈留下遗产总额的50%至60%,建议中国也征收遗产税,起征点可以设为1000万元,超过部分全部征收。咱先不说中国有没有开征遗产税的条件,看看美国的遗产税是如何征收的?
众所周知,美国是全球富人最多的国家,政府早就对这群富人“动手”了。当然,美国版的遗产税只针对最有钱的那批人,中产阶级家庭其实根本就达不到缴纳遗产税的标准。
美国的遗产税分为联邦遗产税和州遗产税,拥有州遗产税的只有13个州且税率较低,所以研究美国的遗产税只要看联邦遗产税就差不多了。
美国税务局每年会公布联邦遗产税的起征点,2023年起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调整为1292万美元。注意这是单人遗产税起征点,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遗产税的话起征点超过2500万美元。遗产税的税率还是挺高的,根据超出起征点的金额不同在18%至40%之间。
美国遗产税的特点是起征点很高,一旦超过起征点则会对超出部分征收非常多的税收。简而言之,要么不收,达到征收标准后就往死里收,举两个例子可以很明显看出这种特点。
比如,张三去世后留下了5000万美元的遗产,超过了起征点3708万美元,张三的后人差不多要缴纳1400万元的遗产税。换言之,遗产总额的接近30%缴纳出去了。
如果遗产总额达到1亿美元,那么需要缴纳3400万美元左右的遗产税,实际税负占比达到了34%。随着遗产总额的逐渐增加税负比例将越来越接近40%。
美国有多少个人在去世后能够留下1292万美元以上,多少家庭能够留下2500万美元以上的遗产呢?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是非常少的,能够留下500万美元以上的遗产都能让后代们喜出望外了。
回过头来看这位专家关于中国版遗产税的建议。起征点为1000万元,超过部分都要缴纳遗产税,专家是不是高估了中国家庭的财富能力?美国家庭超过2500万元的遗产才需要缴纳遗产税,折合成人民币为1.7亿元以上,中国家庭给子女留下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财产就要缴税,整整差了16倍。
中国的人均GDP为1.3万美元,美国为7万美元,如果按照该比例推算,那么中国遗产税的起征点(家庭为单位)至少得定为3200万元,又或者让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下降至5400万元(人民币),否则就实在太不合理了。
实际上中国家庭绝大部分的财产是以房产形式出现的,一线城市和部分强二线城市确实有一些家庭能够为子女留下超过1000万元的财产(主要是房子)。但这些家庭往往是背了30年房贷,年轻时每天进行着996工作模式,延迟退休后工作到65岁前没多久才还清了所有房贷。即便如此也无法在去世后将全部财产传承给子女,能不能不要总是盯着这帮“伪中产”、“真房奴”薅了?
另外,美国的不少家庭是经过了好几代的财富积累才拥有了巨额财富,中国有那么点积蓄或是财产的家庭全部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才慢慢步入财富积累通道的,刚积累了二、三十年就征收遗产税?这也太着急了吧。
在我看来相比于遗产税,房产税更加重要,建议专家还是为推动房产税的落地多费点功夫,这是有利于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事情。房产税开征后房价上涨必然会得到遏制,那时可能会出现不少原本拥有1000万以上财产的家庭因房价下跌而导致财富缩水。
先开征遗产税再推动房产税可能会发生遗产税交了,房产价值跌了,遗产税白交了,不该交的也交了的情况发生。
最后,希望不要一件事情还没做成就去做另外一件事情,最后什么都做却什么都做不成,还落下个不好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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