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程目的
我司办理是非经营性备案,经营性备案需要客户自行找管局咨询办理。本教程主要针对首次备案过程中所需基本信息的填写说明。
行业法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定语,并不是销售商品盈利就属于经营性ICP。《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ICP以赢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以及收费短消息等经营活动;网页制作服务是指ICP以赢利为目的,按照用户要求为其制作网页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的经营活动。
二、备案须知
【版本】购买网站中级版及以上版本,并在付费期内。
【注意】
①-必须要有相关企业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关等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②-法人备案:无年龄限制,资料正常提交即可;备案人身份证有效期需要剩余3个月以上;
-如非法人备案:代办人不可以超60周岁。备案人身份证有效期需要剩余3个月以上;
③-具备一级域名、域名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上海地区备案需要域名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并且已通过域名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类型为单位,公司名称与备案证件名称一致)。
三、备案信息填写说明
1. 申请备案
1.1 登录企业帐号进入企业中心,点击登录。在【管理中心】进入【企业账号-域名管理】后台。
1.2 在域名管理后台点击【工信部备案】选择您要进行备案的域名,点击域名右侧的【填写备案信息】。
1.3 在弹出的窗口选择备案类型。
(未申请过工信部ICP备案的企业) | ① 有营业执照,并且在网站已绑定独立域名。(已完成企业实名认证); ② 备案期间备案中的域名会被关闭访问,直到备案完成。(备案资料正确完整的情况下备案时长约一个月); ③ 需要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以及上传相关备案资料文件 ; ④ 网站底部需要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展示信息。(例如: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转接入备案 (网站域名已有备案,打算更换备案接入商的企业) | ① 网站域名已有备案(且备案未注销),打算更换备案接入商; ② 备案期间,备案域名不会被停止访问; ③ 需要提交与原备案一致的信息项和资料以及新备案的资料(包括法人幕布照片); ④ 原备案网站必须要能够正常访问,并且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工信部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⑤ 网站底部需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展示信息。(例如: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新增网站备案 (已有网站域名备案,现对同一单位主体添加新的域名备案企业) | ① 单位已有域名备案(且备案未注销),现对同一单位主体添加新的域名备案; ② 备案期间备案中的域名会被关闭访问,直到备案完成。(备案资料正确完整的情况下备案时长约一个月); ③ 需要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以及上传相关备案资料文件 ; ④ 原备案网站必须能够访问,并且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工信部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⑤ 网站底部需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信息。(例如: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2. 首次备案
2.1 选择备案地区
点击进入【填写备案信息】后进行选择【备案地区】,备案地区一般根据营业执照所在地进行选择(新疆地区备案需要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