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河北省地级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介于东经115°10′-116°34′,北纬37°03′-38°23′之间,东部与沧州市和山东省德州市毗邻,西部与石家庄市接壤,南部与邢台市相连,北部同保定市和沧州市交界,总面积8815平方公里。
衡水市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度12米~30米。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是京津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衡水属于环渤海经济圈和首都经济圈的“1 9 3”计划京南区,为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成员市[1],被费孝通称为“黄金十字交叉处”。[2]
截至2016年,衡水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8个县。2018年,全市户籍人口455.6万人,实现生产总值1558.7亿元。[3]
衡水所辖冀州为九州之首。河北省称冀,也缘于此,涌现出了董仲舒、孔颖达、高适、孙犁等知名人物。截至2016年,衡水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3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55项[4]。
地名来源
“衡水”一词始见于北魏文成帝拓跋浚的《文成帝南巡碑》,文成帝曾在信都(今冀州市)“衡水之滨”举行过规模盛大的“禊礼”。“衡水之滨”中的“衡水”,为当时穿越今冀州市境内的漳水后一段的别称,又名“横漳”或“衡漳”。
隋朝开皇十六年,由河北大使郎蔚之,分下博(包括桃园、北马庄等原桃县治所周围的土地和村庄)、信都和武邑三县地,新置衡水县,治所在今衡水市旧城村,县之名称,取“漳水横流”之意。因漳水从衡水县西南入境后,不是东流入海,而是折向北流,然后入海,古人亦把这一段漳河水称为“衡水”,此后,衡水县名称历代沿用。
建制沿革
- 古代
衡水夏之时分属冀、兖二州。
中国古代九州地图(2)
商周时期,有饶、昌、武城、武罗等主要封邑方国。
春秋时期,多归晋国,战国时代为燕、赵之地。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属钜鹿郡。
汉代,属冀州刺史部,先后设有广川国、信都国和安平国,今辖县市区多为此时建置。
三国时,系魏国冀州域,冀州治自邺始移信都,境内分属安平、博陵、渤海三郡。
晋代,仍为冀州所辖。
隋时,南部属冀州,北部属公元596年所置深州。
唐代,属河北道。
宋初,冀州属河北东路,深州属河北西路。
元初,观州治所移至县城(今景县城),并于公元1265年复称景州。
明、清,先后为中书省、京师、直隶省所辖,境内仍由冀、深、景三州分领。
- 近代
衡水
中华民国初期,各州皆改为县,直隶于省。至1914年,今辖区分属大名道、保定道、津海道管理。
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同时废道,各县直接划归于省管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今辖区分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察冀边区之冀中区和晋冀鲁豫边区之冀南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两边区合并改称华北行政区。8月1日,始设衡水专区,辖原冀南、冀中两区之部分县域,包括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清河、恩县、夏津、武城、故城、景县、阜城等13县,属新建立的河北省。
- 现代
衡水
1952年11月7日,衡水专区奉华北行政委员会之命撤销,其辖区之夏津、恩县、武城3县划归山东省,衡水、深县、武强、武邑、枣强、冀县6县划归石家庄专区,景县、故城、阜城3县划归沧县专区,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
1962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衡水专区复置,下辖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饶阳、安平、故城、景县、阜城计11县。
1970年,衡水专区改称衡水地区。
199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衡水地区,改设地级衡水市。
衡水
位置境域
衡水市介于东经115°10′-116°34′,北纬37°03′-38°23′之间,东部与沧州市和山东省德州市毗邻,西部与石家庄市接壤,南部与邢台市相连,北部同保定市和沧州市交界。市政府所在地桃城区北距首都北京250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19公里。
地质
衡水市辖区内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第四系、第三系及古生界和元古界地层。
地势地貌
衡水市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度12米~30米。地面坡降,滏阳河以东在1/8000~1/10000之间,以西为1/4000。境内河流较多,由于河流泛滥和改道,沉积物交错分布,形成许多缓岗、微斜平地和低洼地。缓岗为古河道遗留下来的自然堤,一般沿古河道呈带状分布,比附近地面相对高出1米-3.5米。饶阳、安平境内缓岗地貌十分普遍。微斜平地分布最广,是缓岗向洼地过渡的地貌单元。洼地分布也很多,仅万亩以上大型洼地就有46个,其中冀州市、桃城区界内的千顷洼为全市最大洼淀,总面积达75平方公里。[2]
衡水市平原中地形变化较大,高差多为30厘米-50厘米,有的可达1米左右,构成明显的岗、坡、洼等不同地貌类型。缓岗为古河道遗留下来的自然堤,一般沿古河道呈带状分布,比附近地面相对高出1米-3.5米。
气候特点
衡水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冷暖干湿差异较大。夏季受太平洋副高边缘的偏南气流影响,潮温闷热,降水集中,冬季受西北季风影响,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增温快,秋季多秋高气爽天气,有时有连阴雨天气发生。
衡水市年降水量为56.6亿立方米,平均降水量为642.1毫米,比多年平均降水量(522.5毫米)多119.6毫米。
河流水系
索泸河
流经衡水境内的较大河流有潴龙河、滹沱河、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索泸河-老盐河、清凉江、江江河、卫运河-南运河9条,分属海河水系的4个河系。其中潴龙河属大清河系,滹沱河、滏阳河、滏阳新河属子牙河系,滏东排河属南大排水河系,索泸河-老盐河、清凉江、江江河属南大排水河系,卫运河-南运河属漳卫南运河系。
土壤
据第二次土壤普查,衡水市共有3个土纲,4个土类,7个亚类,26个土属,111个土种。面积最大为潮土土类。全市潮土亚类面积4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广泛分布于各县市区,是农用土地主要土壤类型。其土层深厚,质地多变,但以轻壤土为主,部分为砂质和粘质。土壤矿质养分较为丰富,但有机质、速效氮、磷养份缺乏,易受旱、涝、盐碱化威胁,历年以种植业为主。脱潮土面积14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4%,广泛分布于古河道自然堤缓岗及高平地处。该土类地下水质好,无洪涝盐碱威胁,水利条件好的地段,多是粮、棉高产区。
土地资源
根据2006年河北省土地调查统计年鉴,衡水市土地总面积为1325.7万亩。其中耕地856.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4.6%,耕地中有旱地296.7万亩、水浇地550.3万亩、菜地9.3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34.7%、64.3%、1.0%;园地8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7%;林地1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8%;牧草地1.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0.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81.3万亩,占13.7%;交通用地1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0.8%;未利用土地47.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6%。
矿产资源
截至2006年,衡水市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有油气、地热、矿泉水和砖瓦用粘土资源等4个矿种。油气资源主要分布于深州市、饶阳县、武强县。11个县市区均有地热异常显示,地热资源已被开发利用的有桃城区、深州市;砖瓦用粘土资源全市广泛分布,并已大量开采。
- 油气
截至2006年,衡水市已查明的油气资源主要分布于深州市、饶阳县、武强县一带,有深南油田、深西油田、留楚油等。分布面积约91平方公里,查明的石油储量约3000多万吨,原油日产量约1500吨。油气藏类型属古潜山油气藏和第三系油气藏。1996年在饶阳县与深州市交界处探明溪村油区,储量约600万吨。
- 地热
衡水市平均地温梯度值3.16℃/100米,略高于大地梯度背景值(3℃/100米),垂向上可分为三个热储层。一是上第三系中低温热水。开采深度为300米~1200米,水温在23℃~50℃,矿化度较低,水量较大。二是下第三系高矿化热水。开采深度在1000米~1500米以上,水温可达50℃~80℃,矿化度较高,由于综合利用条件限制,暂不宜开发。三是古潜山基岩高温热水及凹陷区上第三系高温热水。基岩高温热水埋深在1500米~2500米以深,水温60℃以上,矿化度较低,水量较大,水头高。
水资源
衡水市用水总量为15.4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利用量为13.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9.0%;地表水利用量1.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9.1%;外调水量0.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地下水利用量中,深层地下水开采量8.21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开采(包括微咸水)5.49亿立方米。
- 地表水
自产水量:衡水市平均径流深14.4毫米,自产径流量为12660.6万立方米,仅为多年平均径流深(19.1毫米)的75.4%。入出境水量:总入境水量13.7亿立方米,其中清凉江入境量最大为8.74亿立方米(主要为引黄济津输水),其次是卫运河,入境水量为4.35亿立方米。全市总出境水量为12.3亿立方米,其中清凉江出境量最大为7.25亿立方米,卫运河出境水量次之为4.31亿方米。全市各河流入出境水量差为1.39亿立方米,其中3517万立米入蓄衡水湖。
- 地下水资源
衡水市地下水资源量5.92亿立方米,加上2克/升-3克/升和3克/升-5克/升微咸水量,全市地下水总量为12.17亿立方米。
- 矿泉水
根据“衡水市京九沿线饮用天然矿泉水调查报告”,衡水市存在矿泉水远景区五处:分别分布于深州市及以西北区域,面积88.4平方公里;深州市榆科乡一带,面积27.6平方公里;衡水市区北部及以西北区域,面积214.2平方公里;枣强县城至北部邢村一带,面积90平方公里;枣强县大营镇以南,面积38.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