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入海口,长江入海口从古至今变迁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6-18 23:16:06

上海地处长江入海口,江尾海头的地理优势赋予了上海丰富的海洋资源。自2022年8月以来,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和上海市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实施河海共管。

近日,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依法查处了上海市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违法用海首案——某公司浮码头违法用海案。

2024年1月15日,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执法人员在崇明岛堡镇南岸开展历史用海项目检查时,发现附近海域内新增一处浮码头。经调查了解,某公司自2023年10月起在其承租经营的固定码头西侧海域内擅自增设了一处浮码头。该处浮码头未办理相关用海手续,属于典型的违法占用海域行为。

因该公司以设置浮码头的形式排他性用海超过3个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相关笔录、现场照片以及第三方测量公司制作的《面积测量鉴定报告》等证据,确认了该公司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和违法行为等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4年4月28日,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对其罚款人民币近六万元。

在案件调查推动中,当事人起初一直强调在自己经营的码头旁设置趸船浮码头的情况,在过去的长江水域中司空见惯,虽然当事人对重叠区域河海共管的政策有所耳闻,但觉得趸船浮码头只是一条船漂在水上,没有必要办理用海手续。

针对当事人的疑惑,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普法,对涉事浮码头为何要办理相关用海手续进行了解答:虽然该浮码头有船的属性,但其本身无动力,通过锚链的方式固定,实质上是位置相对固定的码头,在用海方式界定中,这种情况属于透水构筑物用海。并且根据当事人所述,设置该浮码头是为了靠泊船只装卸材料,其用途就是码头而非简单的船舶。

长江入海口,长江入海口从古至今变迁(1)

长江入海口,长江入海口从古至今变迁(2)

此外,执法人员还介绍了填海、围海、平台、桥梁、海底电缆管道、取排水、污水排放、养殖、人工鱼礁、堤坝、水闸、海上风电、专用航道锚地、海滨浴场游乐场等其他典型的用海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向本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宣贯和提醒后,当事人认识到浮码头也是用海活动,并终于转变观念,配合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办理用海手续的申请。

长江入海口,河海共管时。首案处罚树权威,长效普法不停步。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把河海共管普法宣传的阵地延伸到重叠区的用海项目单位或工地中,通过以案说法、分发手册和单行本等方式开展普法,要求各历史用海项目尽快配合办理用海手续,新增用海项目需依法用海、合规用海,积极引导,加强服务保障,努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河海共管法治氛围。

执法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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