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咨询 :医保断缴后,如何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及生育津贴报销?
答复: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如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即可享受生育津贴。
咨询: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
答复: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办。
2.网上办理: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白血病、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消化性溃疡、血友病、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骨髓移植术后9类疾病的患者,可通过“烟台市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办材料,并查询办理结果。
3.邮寄办理:在异地居住或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患者,可将申办材料通过快递等方式寄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办理的参保人,可持相关证件、经确诊疾病的定点医院盖章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异地确诊的不需提供)、病历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咨询:居民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有哪些?
答复:《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具备申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近一年内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赵峻生
审校:赵伟业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