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8:00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的材料按要求(报名表为Excel格式,其他材料扫描为PDF或JPG格式,像素200-400dpi,文件大小为4M以下)标注序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资格复审时验原件),邮件文件夹标题为:姓名 岗位 岗位序号,如张三 辅助管理岗位 001。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报名资料均不受理。因应聘人员上传附件不齐全、不清晰、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应聘不成功,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表(附件2),所有信息需按格式填写(报名时填写电子版发送即可);
(2)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对应学位证书,资格复审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扫描);
(5)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均要扫描集体户口除外,资格复审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6)承诺书到现场手写签名并加盖指模后扫描,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资格复审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7)报考专业技术岗或技能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时发送扫描件,资格复审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报名时可暂不提交,面试通过后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9)个人信用报告(a.登录信用深圳,注册验证个人信息后打印,或下载i深圳APP,注册并登录,在页面-我的(右下角)-我的信用-下载报告并打印;b.登录/注册验证个人信息后即可打印,请点击打印保存为PDF格式,报名时可暂不提交,面试通过后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10)离职证明(入职报到前提供,待业人员无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相关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和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开展资格审查,我们将在截止报名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未入围考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以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员工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拟聘用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材料纸质版(部分材料需验原件);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薪资待遇
相关岗位税前年综合收入10-12万(根据学历、职称和经验等评估);有完善的岗位晋升制度,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定期安排体检、工会活动,提供单位食堂,享受法定带薪假期。
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按要求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4、进入体检、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5个工作日(从聘用通知之日起算)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资格复审。
5、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时所交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