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解推动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有效利用方面的情况,广州市统计局和广州市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广州统计师事务所,通过农村千户居民调查网络,对1000名年龄在18-65周岁的农村常住居民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调查范围覆盖白云、番禺、花都、南沙、黄埔、增城、从化七区。
超过九成的村民支持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或经营性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指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如乡镇医院/学校/运动场/文化广场等)、经营性用地(如村办/乡镇/外来企业,农家乐/旅馆/民宿等)和宅基地(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从受访村民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或进一步开发本村乡村产业的支持情况看,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的支持率最高,达94.9%;经营性用地的支持率次之,为91.4%;宅基地的支持率低于其他两项集体建设用地,为77.9%。家庭收入来源为农业的受访村民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或开发乡村产业的支持率高于家庭收入来源为非农业的受访村民,其中,对建设用地用作宅基地的支持率差距较为明显,两者相差13.2个百分点。
村民对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满意度超过五成。
受访村民对于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管理满意度较高,为63.5%(“非常满意”与“比较满意”比例之和);宅基地的管理满意度次之,为55.5%。家庭收入来源为农业的受访村民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管理满意度高于家庭收入来源为非农业的受访村民,两者满意度相差15.1个百分点。
“点状供地”新政策仍有待宣传普及。
广东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点状供地”政策,是一种创新的土地获取方式,指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适用于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从对受访村民的调查结果看,仅有7.1%的受访村民表示“知道”这项政策,76.3%的受访村民表示“不知道”,表示“不清楚”的比例为16.6%,在村干部中,这项政策的知晓率也仅为13.3%。该项新政策的宣传普及率仍有待提高。
整合并合理规划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居民对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的关注重点。
为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受访村民认为,当前最应加强管理的是“整合并合理规划集体建设用地”,选择“应该”项的人所占比例为52.7%,认为要“简化用地申请审批流程”“经常性公开建设用地情况”“积极吸引资金参与用地开发建设”和“鼓励村民参与集体用地决策”四项措施的占比均超四成,分别为48.3%、47.5%、43.6%和42.1%;选择“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和原则”(34.6%)、“加快推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8.8%)和“引入专业人才指导用地建设”(27.0%)的比例为三成左右;两成左右的受访村民选择“分类别划定集体建设用地红线”(22.8%)和“对用地全过程进行监督”(22.5%)。
绝大多数受访村民的宅基地以自用为主,部分村民因宅基地出租或经营而增收
从受访村民宅基地的利用情况看,“自用”是最主要的使用方式,所占比例为96.9%。近四成(39.6%)有将部分自家宅基地出租或用于经营的村民,多数是将宅基地用于“出租”;用于“开展农业种/养殖”、“开超市/杂货铺/小卖部等”、“经营农家乐、旅馆、客栈等”等经营性用途的还不多,合计不足一成。有将宅基地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村民,65.1%的人表示因此而增加了家庭收入。
受访村民较为担心“申请审批流程复杂”和“缺乏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影响宅基地有效利用。
宅基地有效利用与乡村发展息息相关,除47.8%的受访村民表示本村“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供开发”外,“申请审批流程复杂”和“缺乏配套的政策性文件”是村民反映的当前宅基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中选率分别为42.7%和41.0%;此外,有超过三成(35.7%)的村民认为“缺乏开发利用资金”也是宅基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缺乏相应技术支持”(16.2%)、“村镇一级利用不当”(12.7%)和“收益不佳”(12.7%)均有一成左右的占比;另有4.6%的受访村民表示“没有开发意愿”。
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用于建设休闲健身场所是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主要利用方式。
对闲置的公益性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受访村民反映主要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建设休闲健身场所”,占比分别为60.0%和56.6%;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水/电/道路等)”和“开发乡村旅游”的比例均超两成,分别为27.0%和23.8%;仅有12.3%的受访村民表示其所在村闲置的公益性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用于“开展农业种/养殖”。
近五成受访村民认为,相关配套设施落后和可利用开展经营的土地面积小且零散是农村建设用地促进乡村发展的主要瓶颈。
从当前公益性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对促进乡村发展的情况看,“相关配套设施落后”和“可利用开展经营的土地面积小且零散”两个选项的中选率最高,分别为49.9%和45.8%;认为“申请用地审批流程复杂”的村民所占比例超三成,为36.3%;“位置偏僻”“空间规划不合理”和“村/镇没有积极宣传引入企业建设”等问题的中选率均超两成,分别为25.3%、21.3%和20.9%;选择“利益问题未协调”(11.1%)、“挤压宅基地用地空间”(9.1%)和“没有征求村民意见”(6.9%)的比例在一成左右。
【南方 记者】李鹏程
【通讯员】穗统宣 冯涵
【作者】 李鹏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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