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华东师范大学北门在虹梅南路5800号附近,有诸多无证摊贩。虽然常有城管整治,但摊贩们用“你来我走,你走我又来”的“游击战”应对。而且他们做生意时还使用液化燃气钢瓶,存在着安全隐患。
回应
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节目组联系到了吴泾镇城管中队四级主办潘珑。据潘珑介绍:这些摊位集中在学校门口,也是车流、人流进出的地方,紧贴着主干道。所以,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吴泾城管中队一直在开展整治。
但由于这种摆摊的现象出现在了两个学校门口:东海学院和华师大学学生公寓门口,这两个位置有一定距离,所以很难完全兼顾。另外,摊贩们大多在夜间出摊,这个时间段执法人员值班力量比较薄弱,因此增加了整治难度。
尽管如此,潘珑还是表示,目前整治还是有些成效的。他说,这两处出摊的数量,已从最开始的十五六个摊位,到现在剩下六七个左右。
释 疑
Q1
为什么会出现反复?
经过整治并宣传后,摊主们也认识到租一个店面,办理好相关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正规的经营是比较好的出路。但是,疫情使得小型餐饮类店铺经营成本提高,导致不少餐饮小店无力承担,让从业者们重操旧业,又摆起了流动摊。
Q2
学校方面的态度
暑期结束之后,吴泾城管中队将会与学校进行一个沟通,希望学校加强宣传力度,让学生们在消费时能意识到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
吴泾镇城管中队4级主办潘珑
律师有话说
张琴丽
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
学校是否有职责来管理这个范围呢?
按照我们上海市的这个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这些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周边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其实是这些单位的主体。
法律有明确规定,责任方要保证其区域内的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等等这一切的行为。
所以,城管可以和学校里管理安全和卫生的部门进行协商,共同来参与治理,并且学校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保护自己学校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学校24小时安保也需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所以,希望学校能够重视起来,和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动,实时的对无证设摊人员进行劝导或者劝阻,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区制度
第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六)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
(一) 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有权要求市或者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张琴丽律师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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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金晶曹严喆(实习)
实习编辑:干一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