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篆刻作者:国网印吧刘志国
篆刻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尹海龙
篆刻作者:北京一墨书院程涛
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改革开放之初,在缺少对外经济交往经验、国内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形势下,设立经济特区为我国进一步改革、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印记初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众篆刻作品展》由中华世纪坛艺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文汇报社联合复旦大学等高校、企业和单位共同举办,按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大部分,共创作和展出作品340余件。此次展览在北京和上海共同展出。文汇App推送“每日红印”,讲述我们伟大的党百年非凡历程的故事。
编辑: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