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何申领等相关的问题,一起来了解吧↓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Q:参保满多少个月可以在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之前在上海交过社保,后来去外地交社保后又失业了,可能在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A: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符合上述条件的领取对象范围包括: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Q:已申请了失业金…找到工作了还能继续领吗?
A: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Q:我之前申请的失业保险金到7月14日到期,没找到工作是否还能继续领?
A:失业保险金申领一次最长为3个月,到期后需连续享受的,须在到期时间结束当月再次办理申领手续。
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渠道
Q: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A: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渠道为全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线上申领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本市平台包括:“随申办”APP及“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全国统一平台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及相关的移动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