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和供销社相比,肯定是林业系统好了。首先从机构设置上来看,林业是行政部门,各地要么单设林业和草原局,要么把林业和草原局挂牌在自然资源局之上,但无论如何设置,都改变不了林业系统的行政机构性质。而供销社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事业单位,虽然是参公事业单位,待遇和党政机关公务员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参公就是参公,改变不了事业单位的性质。
其次,从人员身份和待遇上来看,承担林业管理职能的是行政职能,是公务员岗位,享受公务员待遇。而供销社虽然是参公,但却是事业单位,在新的党政机构改革之后,部委级别参公的五个事业单位,并没有供销社,将来能不能保留参公,都很难说。
第三,从改革发展的角度来看,全国绝大部分供销系统都已经完成了改革,改制为企业,参公市场自由竞争,只有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省份,省市县供销社依然发挥着自己的职能。不过,供销系统的管理,也在逐渐由事业单位管理向企业管理过渡,供销社主任同时还兼任着供销系统的理事长、理事。而林业系统无论如何改革,都改变不了它的行政部门的机构性质,不仅机构稳定,而且岗位、人员都比较稳定、有保障,不会因机构改革在机构、人员性质上有大的改变。
供销社改企是必然趋势,而且时间不会太长。因而如果想选择在供销系统工作,就要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