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存在不同的标准,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的产业划分标准:产业距离消费者的远近程度、产品是否有形以及生产过程是否与消费过程相分离。按照这些标准,距离消费者远的为第一产业,近的为第三产业,介于二者之间的为第二产业;产品有形的为第一、二产业,无形的为第三产业;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可分离的为第一、二产业,不可分离的为第三产业。
经合组织(OECD)的产业划分标准:直接利用自然资源的为第一产业,包括种、养、牧、渔业和林业、采掘业和矿业;对自然资源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为第二产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和公用事业;为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以外的更高级需要而从事的活动为第三产业,即服务业。
我国的产业划分标准: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第二产业,包括工业(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等)和建筑业;其余产业为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又可以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
上述三种划分标准是大体一致的。从生产要素看,第一产业以自然资源为主,第二产业以物质资本为主,第三产业以人力资本为主。从产品形态来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是物质形态的,第三产业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