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2022-02-14 10:26:38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149502的网友留言咨询:想通过福利机构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要到哪里去办理?
市民政局回复:你好,儿童收养相关问题建议您电话咨询烟台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电话6788228。具体政策如下。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根据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判断);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流程:收养申请人通过省厅官网(山东省民政厅→为民服务→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个人帐号。收养申请人登录个人帐号,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在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上传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上传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到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