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下学期允许转学,但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转学的。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初一可以转学,但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转学的。
一、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