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粮大户申报表填写时,应将有关内容填写完整,不要空掉,村委会签字时要写上意见,并签上负责人姓名。
2、种植情况核查表上,种植面积现状图要画完整、面积标清。
3、种粮大户流转清册填写时,要注意:1.土地流转农户与耕地地力保护农户姓名应一致;2.种粮大户承包面积应该是实际承包面积,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内的量化田应当减去;3.一个农户水田承包给两个(含)以上大户时,承包面积不能超出自有水田面积。
4、种粮大户申报表上报时间:大小麦面积于5月5日前上报,早稻面积于6月5日前上报,单季稻及连作晚稻于8月5日前上报,每一季作物上报一次。
5、种粮大户流转清册、合同(协议)、发票等上报时间:6月20日前。上报时:流转清册上农户按顺序号编写,所有协议、发票等附件资料应按清册顺序号整理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