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外八旗的满洲旗分。清代八旗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满洲八旗”。所属除满洲成员外,满洲佐领下亦有少量蒙古、汉人,并单独编有高丽佐领六个,俄罗斯佐领、番子佐领各一个。八旗满洲的地位优于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是八旗组织的主体。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初置四旗,每旗下以三百人为一牛录,设额真一领之。万历四十三年(1615)正式建立八旗,以初设之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之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旗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一,梅勒额真(汉名副都统)二,下辖甲喇(汉名参领)五,每甲喇辖牛录(汉名佐领)五。以后随着人丁繁衍,所属佐领时有增设,崇德末年共有佐领三百零九个、半分佐领五个,到乾隆后期增至佐领六百七十个、半分佐领五个,遂为定制,直至清末未变。
正黄旗、镶黄旗、正红旗、镶红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
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入关前,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六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顺治帝亲政后,收多尔衮所辖正白旗归皇帝统领,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