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涉及罚款问题,属于公诉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主动和受害人和解,赔偿损失以及积极治疗,会在量刑中考虑,减轻处罚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应该尽快移交公安局,没有相应的时间规定,受害人应等待结果。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可见,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月内进行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受害人的受损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话,那么打人的人就涉嫌伤害罪了。
派出所处理这类案件一般都是以下几步:
一、先将手上的人员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然后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伤者伤势不明的情况下,可将案件作一般治安案件现行受理。
二、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调取监控,探头所有跟案件有关的证据。
三、开具委托书,让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
四、受害人的伤情没有达到轻伤,案件就定性为一般治安案件,对嫌疑人作出治安处罚。
五、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或以上,将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六、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如果该案是由民事纠纷引起的,在法律规定的调解范围内,可以依法组织调解。
七、不管调解成功不成功,案件将依法移送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