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
先看看规定是怎么说的。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
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是二选一的关系,要么公章,要么财务专用章,不是并列关系,公章+财务专用章是与规定不符的一般住房合同应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你可以拿着盖档案专用章的文件再找他们盖上公章或合同章。也就是说公章和合同章是有对外效力的,其他章一般情况下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