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货中常见的违法现象:
1、打磨产品商标、标识、产品码行为
据律师介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售卖假冒产品
商品来源可靠是保证产品属于正品行货的主要标准。当来源不可靠时,就会很容易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售卖假冒伪劣产品需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串货行为并不属于工商管理的范围,更不是什么违法行为。想要从根本上进行治理还是要依赖于企业对渠道的把控能力。
一方面,要保证经销商合理的利润空间,并制定合理的渠道政策防止串货。另一方面,也要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正所谓没有惩罚就没有威信,企业要明确提出对串货行为的态度,对于串货行为必要时要给予坚决打击,对待屡教不改的直接撤销该区域代理资格,坚决杜绝此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一个规范、高效的市场环境,在保证那些代理商及经销商的利润空间的同时,也能让企业品牌得到进一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