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在主城区部分交叉口路段进行交通组织的
通 告
为最大限度发挥道路的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优化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市区部分交叉口实施机动车限制行驶方向的措施(公交车、载客出租车除外)
(一)7:30—8:30,17:00—19:30时间段:
丛台路禁止左转弯驶入中煤社区、中煤社区南门出门禁止左转;中华大街青年路交叉口南口、北口禁止左转;铁西大街禁止左转弯驶入铁路大院、铁路大院出门禁止左转;邯钢路铁西大街交叉口西口禁止左转、邯钢路铁西大街交叉口南口禁止直行;光明大街水厂路交叉口南口禁止左转、北口禁止右转;通达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右转机动车驶入人民路后,禁止在滏东大街交叉口左转通行;渚河路惠文街交叉口南口、东口禁止左转。
(二)7:00—20:00时间段:
中华大街丛台路交叉口东口、西口禁止左转;光明大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北口禁止左转;曙光街人民路交叉口东口、西口禁止左转;曙光街中华巷交叉口西口禁止左转;光明大街水院北路交叉口南口禁止左转、东口禁止直行。
(三)7:00—20:00人民路浴新大街南绕道交叉口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含公交车、载客出租车)。
二、友谊路(世纪大街至东环路段)机动车7:30—8:30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三、在部分道路上设置机动车单行线(公交车除外)。
(一)16:30—18:30单向行驶的道路:
轴北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7:00—20:00单向行驶的道路:
贸易路(浴新大街至中华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劳动路(陵东街至浴新大街)由东向西单向行驶;中华巷(滏河大街至曙光街、绿化街至中华大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怀幼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陵后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和平路(陵东街至浴新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向阳路(滏河大街至中华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小河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朝阳路(郝庄巷至滏河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环城西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市府南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展览路(光明大街至滏河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望岭路(滏河大街至光明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望岭北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先锋路(建设大街至学军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黎明街(陵园路至朝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绿化街(陵园路至和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利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土山街(和平路至小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太平沟街由北向南单向行驶;胜利街由南向北单向行驶;东风街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明怡街(南环路至学院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学军街(先锋路至八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军营路(铁西大街至省冶建医院门前)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四、市区道路上的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时间为7:00-9:00和17:00-19:30。除上述时段外,准许其他机动车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五、对实施借道左转措施的交叉口,机动车按如下通行规则行驶:
1.等候借道左转车辆应按照借道信号灯指示通行,在进口处依次排队等候进入借道车道,不得穿插、抢行。进入借道车道后,交叉口左转弯信号灯绿灯亮时,左转通行。
2.交叉口左转弯信号灯绿灯亮时,同一进口的直行车辆应当进入直行待行区待行。直行信号灯绿灯亮时,直行通行。
3.借道左转车辆开始通行后,如遇交叉口左转信号灯变红灯,应在安全前提下尽快通过交叉口。如无法保证安全通过交叉口,应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六、视学校周边具*通情况的变化,上下学期间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采取单向通行或限制通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宣传告知。法定节假日和假期(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不限行。
七、主城区建成区道路局部非机动车道,视情况允许非机动车双向通行,非机动车应依次排队行驶。
八、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九、本通告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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