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商解决
可酌情适当减免
上海茸诚伟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曙律师认为,结合不少人反映的情况,不少是驾车去父母家时并不能预见到父母小区即将封控,自己驾驶的机动车会长期滞留在父母小区的停车场。而且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消费者在父母小区临时封闭后,想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客观上也确实不能实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构成不可抗力。
但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停车场所时,其与停车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就成立了,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其车辆也确实停放在停车场上,并不存在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所以不能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免交停车费。
但是,上海的本轮疫情来势汹汹,对因临时封控措施滞留在亲友处的人来说,车辆长时间的临时停车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也是他们事先没有预见的。建议消费者和物业和管理方协商解决停车费问题,管理方也应本着企业责任和社会担当,对居民,尤其是因故被封控在非自己社区内的消费者,予以适当减免。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新闻坊、上海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