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兼顾减少聚集出行、保障复工复产,以及开学季疏堵保畅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兰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含)起,临时调整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限行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早晚高峰时段(7:30-9:00,17:00-19:30)。
二、限行车型本地、外地号牌核载9人(不含)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三、限行规则每天限两个号,以周为循环,星期数对应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非甘A号牌机动车每月首次入兰当日不受限行,次日起按尾号限行规定执行。
四、限行区域原限行区域西、南、北保持不变,东进行压缩,将兰州东及雁滩部分区域调整为不受尾号限行区域。具体限行范围为:
以武威路—西津西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雁滩大桥—南滨河路—雁西路—南河路南段—雁东路—段家滩路—拱星墩西路—东岗东路—嘉峪关南、北路—排洪南路—排洪路—排洪沟路—南环路—武威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立交、桥梁。
上述限行区域边缘路段中,西津西路(柳家营十字至西站十字段)、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七里河黄河大桥至雁滩大桥段)、南滨河路(雁滩大桥口至雁西路T型路口段)、排洪路、排洪沟路为限行路段,其余为不限行路段。柳家营十字路口、南滨河路与雁西路T型路口不限行。
五、不受尾号限行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新能源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紧急护送危重病人的9座以下载客汽车违反限行的,可以提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将全力予以保障。服务电话:0931-5167000。
上述措施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保障工作措施,若有调整另行通知。2020年1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关于暂停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的公告》同时停止执行。
兰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