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一女子准备从龙山北站欲乘坐高铁出行时,在进站接受安检被车站执勤民警和安检人员拦了下来,原来是该女子携带的充电宝超标,违反了新的规定,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
据了解,该女子姓熊,30岁,湖南龙山县人,当天准备乘车去广州。熊女士不解地问:“携带充电宝进站坐车都不行吗?”执勤民警随即解释道:“您的充电宝额定容量为111Wh,而我们铁路旅客乘车新的规定,携带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容量不超过100Wh的,所以您不能携带上车。”经过宣传,女子才知道自己携带的充电宝超标了。随后车站安检根据相关规定,将熊女士的充电宝寄存在高铁站后才将其放行。
为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容量不超过100Wh(100Wh相当于27027mAh容量),但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因此,常见的20000mAh及以下的充电宝是可以携带乘车的,如果旅客携带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至高铁站乘车,可将充电宝暂存于车站或让人带回才能允许进站。
通讯员席祖儒 柳雅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来源: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