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到龄正常退休后,能否以自由就业身份续缴养老保险呢?我认为,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后,尽管她们年龄明显偏小,部分人员身体状况尚好,也是不允许,不能夠以自由就业身份续缴养老保险的。
道理其实很简单:企业女职工到龄正常退休后,己拿上了一份属于自已的法定基本养老金。在这种情况下,再以自由就业身份续缴养老保险,是不妥当的。因为按规定参保职工只能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保帐户,也就是只能享受一份退休养老金待遇。企业女职工在享受到了一份属于自已退休养老金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续缴养老保险,即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这是毫无疑义的。
总之,对于企业女职工到龄正常退休后,是否可以续保缴费,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上述分析与解读给出了明确的回应与答案,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政策与制度规范不允许,重复参保缴费不可以。当然,在本人有意愿又有经济能力的条件下,可以考虑通过其它途径与方法,比如参加商业人寿保险,以达到提高退休生活保障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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