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薛宁薇7月24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
社区岗位涨薪快吸引力强
报告显示,条例自2017年7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告指出,两年来,有关方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居民为宗旨,推动居民区自治共治不断向纵深发展。问卷调查显示,93.2%的受访者表示2018年参加过居委会的相关工作或活动,91.1%的居民区采用了居民区联席会议等民主协商形式,居民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进一步形成。
居委会工作的保障机制方面,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街镇等按照条例规定,加大了在经费、场地、人员、配套政策、服务信息化等方面对居委会工作的保障力度。报告中提及,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由2015年的每月5288元提高到2019年的每月8635元,增幅达63%,社工岗位具备了较强的吸引力。
居委会协助“三公”发挥职能方面,全市居委会在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的同时,围绕“五违四必”整治、烟花爆竹禁燃、“平安进博”安保、生活垃圾分类等全市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各居委会共维护实有人口信息3200万余次,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7531件、邻里纠纷149209件、物业纠纷21339件。
物业管理“老大难”等问题尚待解决
报告还指出,目前居民区自治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检查中发现,总体上居民对居委会的参与度在提高,但退休人员多、“老面孔”多、被动参与多的状况尚未有明显改变。而对于居委会来说,收集居民意见建议后,也没有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一些居委会自治金大多参照机关财务模式进行管理,不能符合居民区自主自治、便捷和灵活多样的需要,有的居委会怕麻烦宁愿不用,以致出现了自治金“没法用”和“用不完”等现象。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纠纷一直是居民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报告指出,由于居委会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的具体职责不够清晰、指导监督手段不多、居委会干部的物理管理专业知识不足,以及一个居委会需要面对多个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原因,目前居委会开展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存在不少困难。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已将基层组织相关法规的修改(街、村、居等法规的修改),列为“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执法检查组建议,针对条例的一些条文规定不够周延、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立法调研,在充分论证修改条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修改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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