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郑超
2019年12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开始施行,郑州由此进入“强制分类”时代。
但经过一年多的推行,郑州垃圾分类有“退热”迹象,小区居民垃圾混投、分类垃圾桶成摆设等情况比较常见。对此,郑州市政协委员关国锋建议,应推进郑州垃圾分类执法、加快生活垃圾资源化企业建设。
关国锋注意到一个数据,2020年1月至11月,郑州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967张,罚单97张,罚款105449元,“这97张罚单罚的都是商场、写字楼等公共机构,个人和收运企业至今没有罚一单。”
根据公开资料,宁波市一年因垃圾分类的罚款近80万元,郑州为其1/8左右。“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也并不是比谁罚得多,综合目前的垃圾分类实际情况和《办法》执行情况,郑州应该适当增加垃圾分类执法,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关国锋表示。
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统计,郑州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近8000吨,并且垃圾产生量还在逐年增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任务非常紧迫。
为此,关国锋建议,郑州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主动、积极地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郑州市级城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督导考核,定期将垃圾分类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布,帮助提升垃圾分类效果。
此外,垃圾分类的作用就是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不过经过走访调研,关国锋了解到,郑州在生活垃圾就近资源化利用方面还比较欠缺。
“如废塑料、废轮胎、废家电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前景广阔,而废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也有部分可进行回收再利用。”关国锋表示,郑州分拣出的这些生活垃圾,多数运往了外地企业加工处理,既增加了成本,也错过了生活垃圾就近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的好机会。
为此,关国锋提出,应加快推进郑州各类生活垃圾资源化企业的建设工作,筹划建设“静脉产业园”,把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和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打造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郑州样板”。
(编辑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