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2022年,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月813元和每年7320元,比上一年度分别提高了41元和589元,增幅分别达到5.3%和8.8%。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实现连续21年和15年提高。
据了解,内蒙古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分别再次提高,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平均标准为1358元/月;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平均标准为11259元/年。特困人员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平均标准为494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平均标准为1265元/月。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确保于6月10日前按照新的标准将上半年资金补发完毕,并按月发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