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保护层
1.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表-1的环境类别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
2.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取决于构件的耐久性和受力钢筋粘结锚固性能的要求。
(1)从钢筋粘结锚固角度对混凝土保护层提出的要求是为了保证钢筋与其周围混凝土能共同工作,并使钢筋充分发挥计算所需的强度。
(2)根据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是按照构件在50年内能保护钢筋不发生危及结构安全的锈蚀确定的。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2的规定。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表-2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2中的数值减少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2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特殊条件下的混凝土保护层
(1)一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表-2的数值增加4006;当采取有效的表面防护措施时,混凝土保护层可适当减少。
(2)三类环境中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
(3)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钢筋锚固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公式计算,不应小于表-3规定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