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正在上着网课,突闻一声爆响,家里的窗玻璃被不明物体击穿……提起几天前晚上10时多发生的蹊跷事,家住中山区中南路219号华艺明城的杨先生至今心有余悸。那天,他家的一扇玻璃窗被击碎。第二天一大早,杨先生向本报推送微博,描述了他的遭遇:“昨晚家中窗户疑似遭到气枪击打,玻璃破碎。”
据杨先生说,事发那天晚上,他突然听到玻璃窗传来一声爆响,异常的响声也惊醒了已经休息了的杨先生的父母。三人跑到窗边查看,发现玻璃窗中空的钢化玻璃外层被击碎,玻璃上留下一个花生粒大小的洞孔。“当时侧窗打开着,只有一层纱窗,弹丸如果从侧窗射进来,后果真是不敢想。”谈起当晚的遭遇,杨先生的父亲依旧惴惴不安。记者在杨先生家看到,被击穿的玻璃窗朝南向,位于中南路北侧,玻璃上的洞孔边缘形成了两条不规则的裂纹,横贯整扇窗户,面积约3平方米。据杨先生父亲介绍,他们夫妻都是上班族,已上大学的孩子现在放假在家,平时没有和人有什么仇怨。事发当晚,在排除结怨报复的可能性后,杨先生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无独有偶,前些日子,家住松江路怡心园小区1号楼6楼的于女士也向本报反映,家中的北窗玻璃半夜时被不明物体打中,造成外层玻璃整体爆裂。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办案人员分析可能是气枪所为。案件一直没有得到侦破,后来于女士自己花钱重新换了玻璃。“幸亏是双层玻璃,否则一旦穿透,后果可怕啊!”
对此,辽宁见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德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之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在解读条例过程中,宋德思律师提醒,《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枪支的定义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同样也构成违法犯罪。市民如发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