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主要是处罚方式,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出现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车主可以通过“学法教育”,也就是通过观看警示视频,在线答题等方式,直接消除电动车违法记录。
但从2024年4月1日以后,车主再次出现交通违法的行为,交管部门就会依照《道交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通俗的理解,以前犯错会给予免罚的机会,但4月1日起,处罚是“动真格的了”,可能会罚款、扣车、扣分等,车主注意了。
3、 辽宁葫芦岛从4月1日起,停止非标电动车备案登记在2月27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备案登记,此外,依据相关规定,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将会禁止上路,车主注意,尤其是还未完成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要抓紧时间了。
4、 江苏盐城从4月1日起为3类车主发放消费券在3月22日的时候,盐城公安局和商务局发布公告,将会对于符合条件的3类车主,从2024年4月1日起,发放消费券,车主注意。
第1类:上牌的车主,办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
第2类:考证的车主,考取D、E、F驾驶证;
第3类:淘汰非标车的车主,主动淘汰非标电动车;
消费券分别是50元、100元、200元,其中淘汰电动二轮车为200元,小行家提醒,这200元并不是电动车以旧换新的折旧费,而是格外的补贴,可以说非常划算。
5、安徽太湖从4月1日起,未登记上牌的二三轮电动车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