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9日(星期五)起,
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3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5:00
市直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4:30
区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9: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5:3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