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7月30日讯(记者孙笑天)夏季天气炎热,紫外线强烈,防晒喷雾是注重防护和爱美人士的必需品。然而,却有不少市民因为随身携带防晒喷雾遇到了一些麻烦。“防晒喷雾为什么不能带上地铁?”近日,多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提出上述疑惑。
市民夏先生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奔波,前些天,他感觉太阳过于毒辣,便购买了一瓶防晒喷雾用于日常防护。7月27日上午,夏先生前往轨道交通5号线三层楼站乘车,在过安检时却被拦了下来。工作人员告知,他携带的防晒喷雾属于易燃易爆品,不能乘车。
当时,夏先生赶时间,见工作人员坚持,只好丢掉了刚买不久的防晒喷雾。事后,夏先生有些不满:地铁禁止携带的物品里,并没有明确标出防晒喷雾。“夏天,很多人都会随身带防晒,难道都不能乘车?”
石桥地铁站,市民通过安检进站。记者孙笑天 摄
市民白女士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上周,她在二号线乘车时,随身携带了一瓶150装毫升的防晒喷雾,安检员禁止她带入地铁,她想寄存在地铁站,等回来时再拿,工作人员也不同意。“才花了100多元买的,扔了可惜,最后只好换乘其他交通工具。”白女士说。
防晒喷雾为何不能带入地铁?30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购买了一瓶150毫升装的某品牌防晒喷雾,先后在3号线市民之家站、菱角湖站进行了测试,安检员均明确告诉记者,不能将其带入地铁。
记者购买的某品牌防晒喷雾上,瓶子下方有红色的易燃品标识。记者孙笑天 摄
记者注意到,在地铁安检口,都贴有《武汉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含有氢气、甲烷、乙烷、丁烷、乙醇等成分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在《目录》的易燃易爆品门类。而记者购买的防晒喷雾中含有丁烷、乙醇等成分;同时,瓶身标注了该产品属于易燃品。
地铁站安检处公示的《武汉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记者孙笑天 摄
多名地铁站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不但是防晒喷雾,花露水、摩斯发胶和补水喷雾等,只要包装上贴有“易燃物”标志,都不能带入地铁。目前,武汉轨道交通安检点也没有设置寄存物品功能,乘客可以自弃违禁物品进站或选择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武汉地铁集团在回应市民疑问时也明确表示: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
地铁站墙壁上的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提示。记者孙笑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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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查询各地轨道交通相关规定发现,一些城市跟武汉一样,禁止携带防晒喷雾等物品乘车。但一些城市则在容量上进行了限制。如重庆市规定,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生活物品,属于限制携带的物品,其单品不超过700ml,累计携带不超过1000ml。
成都市则规定,含酒精及易燃标识类日常生活用品,单人允许携带总量不超过2瓶,且单瓶标注不超过500ml。
深圳市对于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也规定限量携带,单品不能超过700ml,累计携带不超过1000ml。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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